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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圈卖有毒“减肥药” 4名微商被还要在报刊上道歉

※发布时间:2022-4-19 18:01:36   ※发布作者:佚名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rixifu温州网讯 近日,龙湾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的案件,被告人孔某、邱某某、张某某、丛某某四人获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六个月不等。

  据悉,该4人均系省依云县人。他们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等微商经营方式销售一批“老中医纯中药瘦身胶囊”“老酵瘦抗体燃脂胶囊”“老中医纯中药速效片”等有毒、有害食品,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5000余元。

  经检测,涉案的“老中医纯中药瘦身胶囊”“老酵瘦抗体燃脂胶囊”“老中医纯中药速效片”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。在临床实验研究中发现,服用西步曲易出现心跳加速、血压升高,严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情况。早在2010年,中华人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经宣布国内停止生产、销售和使用西步曲明制剂和原料药。

  龙湾法院认为,被告人孔某、邱某某、张某某、丛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孔某、邱某某、张某某、丛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六个月不等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40000元到10000元不等。同时判决孔某等四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就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的行为分别在的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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